“中央最近的提法是允许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市流转,实际上指的是农业生产用地,但这种土地在深圳已经不存在了。和农民有关系的土地主要就是宅基地,以及原农村集体手中的非农建设用地。在过去多年的发展中,除了东部三个街道办以外,大部分地区的原村民宅基地和非农建设用地都已经全部建满,甚至大大超标。因此,这才是今后深圳应着力解决的问题。”一位土地专家介绍。
一旦中央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城市化方面先行一步的深圳的可流转对象将是大量的城中村私房以及生产经营性建筑。这两类“违法建筑”的处理问题已困扰深圳多年,先后经历了抢建—严控—确权—再抢建—再严控的多次反复,至今尚未妥善解决。据粗略统计,仅城中村私房总量现在至少有30万栋以上,总建筑面积3亿多平方米。
正在酝酿的这部决定有望取得很多突破,将深圳历史上遗留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法治化管理的范畴。
“但纳入法治化管理并不意味着允许它们全部可以上市流转,估计会采取分门别类的处理方法。符合条件的允许其流转,规划、消防等条件不符合的自然不能允许流转,政府还可能对一部分进行临时监管。”相关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