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交换。有的人也称“公房买卖”,但称作买卖是不准确的,因为承租人享有的只是承租权而不是产权,而承租权只能转让不能买卖。公房只有将产权买下取得产权证后才能出售。根据上海的规定,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注意: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注意:主要是指因拆迁等原因进行户籍冻结的情况);?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注意:擅自搭建造成不能转让的情况比较多,只有在拆除搭建后才能转让);?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