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买精装修房时应注意下列几点:一是精装修房的价格中包含装修费用。精装修是房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存在的,签约时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是简单的普通房屋的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相加。
二是单独标明装修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三,是对装饰、装修标准的约定,建议购房者从装修的设计、布局、施工工艺及所有装修项目名称、建材品牌、价格标准及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等给予详细明确的约定。有样板间的,约定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且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或验收合格前不得拆除样板间。
三是验收。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中约定。验收质量标准可直接约定按照《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来进行。
四是项目变更。合同中要有装修项目变更的约定,说明装修改动可以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
五是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中,对违反合同附件三的处理方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果选签第一种,那一定要在附件三中明确约定价格标准。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