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最大的不同就是发展商已经做好了房屋的装修,购房人入住后可以省钱、省心、省时、省力,而且设计到位,房屋质量有保障。签订购买这种房屋的合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对于装修方面要有所约定。
首先是装修的价钱。精装修是房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存在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是普通房屋的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的简单相加,而是要体现出精装修房屋是一个整体,一旦出现纠纷也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合同中要对装修的标准进行约定。要把房子交付时的装修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从装修的设计、布局到建材的选用以及施工工艺等都要详细地在补充条款中体现出来,如果想省事,也可以约定按照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DBJ01-27-96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进行验收,可省却合同制定中的一些口舌之争。
第三,合同中要约定装修项目如何变更的问题。装修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多数人都是在装修的过程中才发现需要进行哪些改动更符合自己的口味,这样一来,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参照家庭居室装修合同在购房合同说明装修改动可以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
第四,合同中要对于装修方面的纠纷处理单独约定。精装修的房屋如果质量不合格,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退房,那么一般很难就此退房。在合同中,针对装修方面的质量问题可以单独写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如果必要可以委托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进行鉴定,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裁决,这样购房者不会陷入尴尬境地。
总之,签订精装修房屋购买合同要注意"装修"部分的约定,在法律上合法的事先约定效力最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多考虑以后的变化,多设想一些不确定因素,不妨先咨询,才能防患于未然。
想要省掉装修的麻烦,买精装修房。但是签订精装修房的时候,要多咨询。否则麻烦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