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免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5%
自行申报应纳税额=(售房款-购买成本-合理费用)×20%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注:普通住房指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