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单位集资房名额指标转让给乙方。集资房位于XXX,大约130平方(因房子尚未建造,楼层、房号以及具体位置后定)。因甲方已预交房款35万元,乙方需支付甲方转让补偿金5万元整,故乙方总共需支付甲方40万元。以后所需的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来承担。
二、由于所需的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补偿金5万元整。故此套房屋所有产权自始到终已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异议。
三、按本单位集资房建房进展所需集资款等费用,由乙方及时如实支付甲方转交给单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应收款证明给乙方。由甲方取回的单位收费凭据交乙方自行保管。
四、建房阶段中,一切建房费用有所变化,均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自行支付。(建房费用为集资房标准)
五、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资房不能建成使用时,甲方应无偿退还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种费用,即集资款和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补偿金。
七、甲方应无条件地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当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要出具各项证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房产转让手续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如有违约,将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乙方15万元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甲方15万元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