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价格通知后15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复核结果15日内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登记时,其收费的基础和标准,必须经有批准权的物价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违反以上规定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设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