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热议的“上海首次规定土地出让期满后无偿收回”的消息,昨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对这一消息进行澄清和说明。声明称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的“无偿收回”及“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都是针对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形。使用期限满的前一年,使用者向出让人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须收回土地的,出让人应予批准。
这一消息被澄清后,不少业主都放下心来,有专家表示,这一事件给老百姓买房一个提醒,除了看房屋质量,开发商信誉外,还要特别关注使用年限。
昨日,在各大房地产论坛上业主们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一些人认为,如果70年之后房子真的被无偿收回,房地产的投资价值就将大为降低。
网友“青青”在论坛上表示担心:如果70年后被无偿收回,自己的房子就没有办法留给子女。不少网友对房产使用权到期后将如何处置感到担忧。
有网友直接将买房称为“租房70年”,并表示现在广州市场上很多房产的出租回报率低于3%,这意味着买房出租要30多年才能回本,部分出租回报率低的房源,按照现在的价格计算,出租70年也回不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