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 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
3、申请人按照个人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计算积分。
5、申报积分的用人单位应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窗口接受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的审核。
6、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计算积分,但是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
7、计算社会保险、投资纳税、住房公积金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8、对于申请积分人数5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积分申请受理窗口要求其提供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和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申请人数在5人以内的,可以视情要求其提供上述凭证。
9、积分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当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协查机制,进行跟踪调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注意:居住证持有人如果有以下行为,不能申请积分落户。
(1)不具有合法户籍身份的(即:无户籍人员和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人员);
(3)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积分入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这也就是说,我们提供的信息一定要真实有效,否则,就算我们申请了,也是不会通过的。那么,大家在填写申请资料时就必须认真仔细一些了。
(4)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当然,如果申请落户,但你违反了法律,这个申请也是不予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