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停车难,我虽然有车,但出门还是经常打的,这样更方便!”市民李先生说,现在开车,真是越来越不容易。李先生的经历,是南昌多数私家车主的一个缩影。
近日,记者在象山北路、叠山路、孺子路、苏圃路、阳明路等一些路段进行走访时发现,很多地方都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一些小巷的入口也经常有车辆“驻足”。在叠山路一处小巷,记者注意到,一条宽约5米的巷子两边停靠了不少车辆,留出的空间仅够单车进出。
据悉,这些车辆多数是找不到车位停车,才无奈在路边停放。车主赵先生说:“到很多地方都会遇到没地儿停车的尴尬,有车开了,我却感觉出行更麻烦了。”
“停车难”到底有多难?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我市约有机动车53万辆,同比增长12%。一方面车辆年年增长,另一方面停车泊位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市有各类停车场939个,总停车泊位114759个,其中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1749个。这样算下来,至少有4辆车在“抢”1个停车位。
我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由于种种原因,停车场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二是停车场配建标准偏低,本市各类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与近几年机动车迅速增长的情况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停车需要;三是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或者将停车泊位改作他用现象较突出,加剧了供求矛盾等。
《办法》提出:公共停车场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以由其他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投资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待建土地、人防工程或者空闲厂房、场地等建设临时公共停车场。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本市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