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得到房东的同意下,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租房者将房屋转让,需要通知屋主,否则物品损坏可以由房屋合同人承担。
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除此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以外,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租赁合同。我们看一下具体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从承租人的角度来说,无论是个人为住房需求的房屋租赁还是企业为经营需要的商业房屋租赁,只要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特别关注:建议书面征求出租人是否同意,留存证据)否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金或者其他更多的合同约定的经济损失的法律风险。
转租别人的店铺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对方把店铺转让出来,不仅仅是因为市场竞争激烈或者是经营不善,也有可能是店铺本身就存在问题,或者是当地的购买力不佳。所以在转租店铺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
“规避租房风险,最好直接找业主,不要通过‘二房东’、‘三房东’租房。”畅治平说,租客若要转租房屋,最好要“二房东”出示他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再次转租合同的附件,这样次承租人就能知道在法律效力内的租房时间。
另外,转租费不受法律保护,次承租人除了留下承租人的联系方式外,最好与其签订一份协议,明确业主若提前收回房屋,损失由谁来承担。
总结: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转租的风险多多,因为转租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大家尽量不要转租,避免出现租房的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