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姐有套房子用于出租,由于该出租房屋距离她自己居住的地方有点远,所以一直都是全权委托给中介,租金也是一年结算一次。
去年年中,徐小姐送走了前一对租客,为了提高租金,她把房子重新装修了一番,重新购买了一整套家具,还请木匠做了一个大橱,而多余的一些木板木头等,被她塞在大房间的大床下,以备后需。
房子装修一新后,徐小姐委托中介找到了一对租客,在双方面谈时,她和先生都感觉对方人还不错,于是签订了租赁协议,双方约定租约为一年,每个月租金2400元,三个月一付,付给中介,再由中介结算给徐小姐,押金为一个月房租。
三方签字后,房客入住了徐小姐的房屋。这对租客算是太平的,平时从来没有麻烦过房东。过年前,就在徐小姐夫妻俩庆幸找到了好租客时,他们接到了房客的电话。
“不好意思,房东,我们因为一些私人原因需要提前解约。 ”租客提出了退房的要求。当时正值年底,租赁淡季,租客临时要解约,徐小姐自然不太高兴。她按照合同告诉对方,解约没有问题,押金不能退还。对方不置可否。
不久,中介通知徐小姐前去结算房租,把房客付的全部房租和一个月押金都交给了徐小姐。徐小姐也没有多想,拿了钥匙就筹备过年。
年后,徐小姐突然想到应该再去房子里看看,为迎接下一轮租客做准备。于是,上周末,她兴冲冲地拖着丈夫前去。
一开门看到的景象,让徐小姐甚至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家里原来的大橱被搬走了,桌子椅子都被换了,两只摇椅也都弄坏了,还有大床下面满满的木头木板都被偷掉了。”徐小姐一间间房间查看过来,发现北房间的床架和席梦思,原本都是这次装修新换的,如今也都变成了破木板和满是污渍的杂牌货。
徐小姐找到中介公司希望讨个说法,无奈中介公司表示,因为在出租的时候双方并没有明确而细化的清单,租客又是放弃了押金并结清了租金离开的,实在很难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