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翟某迟迟不肯履行。今年1月,张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翟某腾房。接到申请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腾房公告,并多次找到翟某,为其辨法析理,做思想工作。其间,翟某要求张女士给付腾房补偿款3万元。此项要求张女士无法接受,但表示可以免除至腾房之日所欠租金,并承担诉讼费。但翟某坚持要求腾房补偿并将数额提高至10万元,以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经法院做工作,张女士为翟某提供了位于河东区的一处平房,作为本案的腾房去向。但翟某依然不肯搬迁。为此,法院干警于昨天下午到现场强制将诉争房屋腾空。
据和平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周明伟介绍,申请人张女士为翟某提供的腾房去向是两间平房,面积共约30平方米,且具备水、电、暖气等设施,完全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经过法院几个月的调解、说服,翟某在有履行条件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判决,所以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今后,还将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
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