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底南京市房管局下发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通知后,昨日(11月28日)南京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一份名为“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分工,其中擅改规划、收取定金(订)、随意定房价、中介炒房列入四大重点打击对象。
与10月30日南京市房管局下发的一份“关于开展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不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工商局和物价局纳入进来,由与楼市密切相关的三部门联合整治楼市。
方案中明确规定,南京市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管理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管理监督等。
除了将此次整治活动明确分工到房管、工商、物价三部门,专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小组也在昨日正式亮相,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郭宏定将作为组长统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据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的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将主要查处20项违规,主要包括: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房地产企业纵容雇佣工作人员炒作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等内容虚假违法;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地产企业制定的格式销售合同中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房地产交易环节违规收取费用;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定价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南京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南京楼市总体处于平稳状态,截至目前南京商品房、二手房已累计交易700多万平方米,市场出现供销两旺的状况。
“然而这段时间房管部门监控发现,许多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然存在,有些问题也引起购房者的强烈投诉。”该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商品房预售阶段,无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一些开发商隐瞒在建工程抵押的事实,违规销售、利用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开发商通过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中介公司参与炒房,扰乱市场秩序等。
南京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指出,此次整治将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效。其中目前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四项违规将被重点查处。
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等,这一问题将成下一步打击重点。另外还有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也被列为重点监控行为,分别是: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商品房预售行为不规范、违规收取定(订)金牟利;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擅自制定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
专项整治小组有关负责人称,上述列举的各种违规行为中,一旦发现开发商触碰“禁区”,经房产管理部门查实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开发公司和代理销售公司立即整改。如果对方置若罔闻,立刻暂停开发商所售楼盘的入网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以及该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等手续。
至于中介机构如果查出违规、违法行为,房管部门、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联合查处,严重的直接取消其房地产中介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