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写明被担保的房屋的种类、数量、履行期限和担保的范围等情况;当事人要就抵押合同去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