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乡有个公租房建设项目,选中了一块地,但这块地被村民私自卖给了另一个非本村村民,我们知道他卖地是违法的。现在我们和这两方谈征地,标准是县的统一标准,没谈拢,但如果现在政府要强制征收这块地来搞这个项目建设的话,请问要采取什么手术,到提交什么材料到哪些部门去办理,谢谢?
答:政府强制征收土地,其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国家征收土地具有强制性,被征地单位和承包者应当服从,不得阻挠。
目前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对土地实行强制征收,往往产生很多社会矛盾,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必须慎用强制手段,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一般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