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通过之后,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还将对该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然后将由国务院尽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不少专家学者因此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请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相关新闻通稿来看,条例仍有不少亮点。
“比如征收程序上,草案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沈岿说。
征收程序正是沈岿等北大法学院五学者当初“上书”国务院法制办的核心议题之一。
他们当初提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程序应该公开透明;相关规划涉及房屋所有权人的,其有权依法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过程;在就征收提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期间,不得进行行政强拆。他们的相关原则是,要“公开透明”、不要“结果公开”。
对此,新拆迁条例回应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这说明,旧城改造将经过本级人大会议决定,而不再是本级政府说了算。再加上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等规定,将对目前的强拆乱像产生相当约束作用。”北京首善律师事务所总监、高级合伙人吴承德律师对本报记者说:“条例原则通过之后,具体执行的各级政府部门仍有很大完善和改进空间,但实体法相对确定的前提下,程序公正的进步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