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儿住了28年,太习惯这里的生活环境了。现在道外二十道街跨江桥南区要拆迁,说搬家还真有点儿舍不得!不过古铁市场安置小区离我家不到1000米,老街坊邻居也有不少搬到那儿的,比较来比较去,在道外这也是个不错的地点。”家住道外区xx胡同13号的陈xx说。
陈xx被拆迁房子的建筑面积是36.12平方米,按评估价2305元/平方米计算,拆迁补偿是83256元,加上提前搬家奖励的1.2万元和临迁补助,陈xx家可以拿到9.7万元,相当原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获得补偿2685元。按这次拆迁产权调换规定,如果在安置小区购房,原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是2600元/平方米,超出原建筑面积的房价是2800元/平方米。
家住道外北十九道街的哈毛织厂退休职工赵xx早早就签协议搬家了。她一家3口人在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公产房里住了30多年。旧房拆迁折价扣除给产权单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多元,她家得8.4万元补偿金,加上1.2万元奖励和18个月租房补助(10元/平方米)等,合计10万多元,原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获得补偿2500多元。
赵xx说:“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2500多元与政府安置小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元价格差不多,基本上‘等于一米换一米’。如果买一套48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新住房,按2800元/平方米再补8平方米的差价,也就是2万多元钱。这样,即使想要再大一点儿的房子,比如建筑面积60平方米,也就再拿6万多元钱。很多家和我们家情况相似,都是要房子,不要钱。”
据哈尔滨市道外区拆迁办工作人员介绍,这次拆迁项目中90%以上居民住房建于上世纪20年代至80年代,并且多是危房。这些住房大部分建筑面积都在30平方米左右,基本上是百姓的惟一住房。多年来,百姓盼拆迁,想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很强烈。只要有合适的住房,他们会首选要房。新《办法》确定了居民可以优先选择产权置换,将选择权给了居民。政府在古铁市场建新小区安置被拆迁户,对道外的老居民来说,没离开道外,距离江沿儿也不远,地点不错,而且房价也相对较低。新《办法》的补偿标准对道外二十道街被拆迁户和南三、南四被腾迁户都适用,使百姓购房能力增强。补偿标准提高,买房对绝大多数被拆迁户来说不再是难题。
75岁的张xx在xx胡同副22号住了一辈子,过去靠老伴修自行车和经营一部公用电话来赚取生活费用。老伴去世后,那部公用电话便成了她惟一的生活来源。这次动迁,她也选择了产权调换。按照拆迁政策和补偿规定,她现在21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拆迁符合不足7万元按7万元补偿的最低补偿规定,公用电话也按营业损失评估作价2万元,再加上提前搬家奖励1.2万元,她得到的补偿金是10.2万元。张xx说,“我现在没有收入,买不起新房。道外这地方买东西便宜、方便,我岁数大了,不想搬家到生地方。我跟拆迁的人说好了,他们答应给我调换一套面积小点的二手房。”
家住道外二十道街的王庆毅一家是低保户,老伴儿和儿子都是残疾人。他家住在只有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低矮平房里,常年见不到阳光。由于生活困难,住新房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这次拆迁,按政府新《办法》,房子折价不到7万元按7万元最低住房保障线计算,王庆毅老汉家房子折价一下子多了近3万元,加上低保户多给2万元,两个残疾人各多给1万元以及租房补助等款项,他家可得到近12万元。他算了一下,只要再交2万多元钱,他家就能住上政府安置小区的住房。
据哈市道外区市级重点工程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张zz介绍,按照新《办法》拆迁,弱势群体利益得到很大程度保障,补偿金额也大幅提高,低保户、困难户通过拆迁住新房的比例增加了。按照过去的补偿标准,低保户最多才按5.5万元补偿房屋拆迁,而新《办法》,房屋补偿不足7万元的一律按7万元补。此外,低保户每户还再补2万元,这样平均每个困难户在新《办法》实施后,都至少多得3.5万元,总的补偿款在10万元左右,基本上保证可以有更好的房子住。
据哈市拆迁办工作人员介绍,哈尔滨市2000年开始进行大规模房改后,在2000年、2002年和2004年相继出台和修改了《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虽然这几次修订的法规都规定了拆迁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调换,但由于没有明确必须保证被拆迁人合法要求产权调换的权利,多数拆迁人(开发商)常常单方硬性规定拆迁补偿方式只有货币补偿一种,或故意抬高调换房价让被拆迁人无力补差价以及故意提供让被拆迁无法接受的产权调换条件,迫使被拆迁人最终放弃。同时对单户住房面积小、收入低的被拆迁人未纳入保障范围。在过去已实施的拆迁改造项目中,多数是对危房棚户区的改造,按照正常标准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难以解决拆迁后的居住问题,因拆迁导致贫困、居无定所的现象时有发生。
今年新制定实施的《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从细节上体现和谐、关注民生。新《办法》在保障被拆迁人、尤其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廉租户、产权调换等估价、补偿方面做了大量合情合理“人性化”的又切合实际的修订和完善。其中最重要的是被拆迁人合法要求产权调换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并且落到实处(居民在拆迁时就知道了自己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价格和地点、户型等)。被拆迁者在规划允许条件下可以首选产权调换,而且开发商不得拒绝。同时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在拆迁补偿上,满足这些家庭对房屋最起码的需求,不会造成被拆迁对象无房可住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