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法:成本积算法即是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以外,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得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挑取市场上有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3、剩余法: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
4、受益法: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受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受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受益还原法。
5、假设开发法: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7、路线价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