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是否需要请律师。律师是专业人员,具有法律知识全面,诉讼经验丰富,因而,请律师就成为打官司的首选。当然,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自己又能说的清楚,就没必要请。但往往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又缺乏法律知识,无技巧和经验,请律师就非常必要了。
2、把好证据关。从法律上讲“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的支持,即使有关系,也只能赢一时,不能赢到底。因此,当事人能否把好证据关,是成败的关键。要全面地收集好证据,运用好证据,仅靠当事人自己是不行的。这时,律师的作用就不能低估。根据民事诉讼案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当事人每提出一个主张,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3、打官司一是“打”法,“斗”法。打官司就是打法律,“斗”法律,所以也得有战略战术。法律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就实体法来说,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律适用方面的司法解释。由于继承案件种类很多,因此,打官司的过程就是“寻找”法律的过程,当事人必须依具体案件“找”相应的法律依据。就程序法而言,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应当请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4、掌握庭审技巧。庭审技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艺术。当事人应当针对相关案情,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论辩方法、技巧等手段,尽可能使案情向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