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民角度来说,无可否认的是,他们都可以如愿以偿的从法院判决书中赢回他们的房子。通过房屋拆迁,他们可能会得到很大数额的拆迁补偿款。同时,农民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在合同被判无效后,买房人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农民一方需要赔偿买房人高额的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对农民一方来说可能是个天文数字,是非常沉重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违背了民事法律行为中最为重要的原则——诚实信用,失去了诚信可能造成社会对这一阶层的整体评价的降低。
就买房人而言,虽然可以得到为数不少的补偿款,但这些补偿款根本不足以支付一套商品房的房款。在这样一场诉讼风波过后,买房人不再拥有对“家”的归属感,甚至成为了“无家可归”的人,事业和家庭生活均受到了严重影响。
从社会层面来讲,农民讨房案的频繁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通州区宋庄镇的“画家村”为例,在宋庄,至少有200多名来自全国甚至国外的艺术家在这里购买了农民房屋安家,进行创作。这些艺术家的纷纷进驻,为当地带来了丰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形指购买和改造的花销,而无形的则包括创意产业带动的区域价值提升。然而,在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后,一些艺术家被迫离开此地;其余在当地买房的艺术家虽尚未被赶走,但也因此而生活在担忧之中,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艺术创作,甚至造成了他们生活困难。
一系列的农民讨房案风起云涌,引发了激烈的争议,亦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宅基地交易,现实中以宅基地为核心的农房和集体产权住房(“小产权房”)的交易却从未停止。然而,国家法律规定及政策却为诸多讨房案件的出现提供了“营养基”,使出卖人可以堂而皇之的“钻空子”。总体而言,“画家村案”的处理结果无论对哪一方均是“失”大于“得”、利大于弊的。这些案件的出现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如何去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进而解决城市化日益紧迫的土地需求已经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不仅仅是土地节约利用的问题,更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