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却十分低。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动产保有方面,我国的税制是严重缺失的。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分别为803.64亿元和920.97亿元,合计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仅为2.5%。
对此,国家权威研究部门建议,2010年应该深化税制改革,增强地方组织收入能力,其中,应加速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统一房产税计税依据,培育地方政府主体税种。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房产税改革或率先破冰起航。
不少专家也指出,要摆脱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就必须改革房地产税制,增加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收入,而开征物业税则十分符合这一思路,因此,专家呼吁物业税尽早出台。
贾康透露,他今年提交的提案是关于房地产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他认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物业税,财政体制的健全、完善和落实也需要物业税,物业税还有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开征物业税。
在1月底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提交了物业税开征提案。刘桓呼吁,物业税应该尽早开征,因为物业税如果开征,将大大改变现在的房地产行业税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