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明明白白写着是包办费,我这钱收得没有任何问题。”江先生说,之所以收据上还写了“预收”,是因为他不能保证叶先生一定能办出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没办出来,这笔钱是会如数退还的;同时由于收据上写明是“包办证”,所以如果顺利办出叶先生的房产证,22810元就成了“包办费”,多不退少也不需要叶先生补。
对于叶先生所说的口头约定“200元办证费用”,江先生表示没有做这样的约定。“他亲戚联系我时叫我收200元算了,因为是熟人,我不好意思说什么,只是叫他要先把材料拿来我看下。”江先生说,这不代表他只收200元办证费。“按照我这里的收费,单独办证要收取总房款的0.5%,我因为是熟人才包办收费的。”江先生说。
叶先生与中介协商未果,向市消保委上街分会投诉了此事。经过调解,江先生答应最多退还2000元钱,但是叶先生不同意,双方最终没能达成一致。
口说无凭是调解最大的问题。“关键是双方前期没有书面合同或约定,叶先生因为是朋友介绍就疏忽了对双方责任义务的约定。”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这类调解难度很大,现在是市场经济,只要双方认可,中介收费符合相应主管部门审核规定既可。
对于发票在谁手上,叶先生与中介方各执一词,中介称发票早给了叶先生。叶先生则认为,中介之所以不拿出发票,就是怕他根据发票清清楚楚算出实际办证费用,中介更难以搞鬼。对此,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应该多个心眼,注意保留好相关凭据,取房产证时如果发现有缺失物品,就要求责任方签字,防止日后取证困难。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消保委上街分会终止了关于此事的调解,叶先生决定采取其他途径继续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