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焦作市房管局副局长宋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起案件非常复杂,房管局和买房人晁某、房东王某一样,都是受害者,都被骗了。
宋某说,买房人、房东多次来房管局反映问题,现在房管局也没法作决定,“法院应该作出房产证判给谁的判决,这样房管局可根据判决书作出具体的行政作为”。
王某的女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房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导致出现纠纷,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讲,买房人、房东都有责任。买房人过于轻信骗子,没有尽到详细了解的责任;而房东也过于大意,轻易将房产证等证件借给骗子。”宋某说,房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审验了身份证、房产证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相符,尽到了审查义务,但由于房管局不是公安机关,对证件的鉴别不很专业,所以没能识破骗子的假身份证,今后将提高鉴别技术手段,防止类似骗局得逞。
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说,原、被告双方在法定期限15日内均未提起上诉,证明他们认可法院的判决,房管局就应该履行法院判决。
宋某说,这是房管局第一次遇到这样棘手的案件,他们已聘请了一名知名地产专家,近日将研讨此事,很快将有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