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麻涌的黄小姐向本报投诉称,她在东莞麻涌某花园二期购买了一个单元,装修前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以下费用:3.8元/平方米的垃圾处理费,200元/户的装修期间电梯维护费,50元/户水压测试费(装修完毕测水压)。另外,要先交3个月的管理费。黄小姐咨询这些收费是否合理?
无独有偶,2010年万江某楼盘的业主也曾投诉称,该小区物管公司对二期楼房的装修施工单位收取包括室内施工管理费按金30000元/宗、室外施工管理费按金5000元/宗、室内装修配合综合费用50元/天、室外装修配合综合费用50元/天、装修施工许可证按金100元/个、装修施工工作证按金50元/个、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10元/个、装修施工工作证工本费10元/个、楼道维护费300元/宗等9项费用。
装修期间业主到底要向物业服务企业交哪些费用?记者就此咨询了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对于装修期间物业服务公司可收取的费用,东莞市物价局有明文规定。按规定,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如下规定收取相关装修管理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产生的垃圾(淤泥)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装修的具体情况,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4元/平方米的标准协商确定。证件工本费。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管理的,如证件回收后能多次使用,可按不超过30元/证的标准收取押金;如证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收取不超过5元/证的工本费。装修保证金(押金)。在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进行房屋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装修承建单位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保证金标准不得超过3000元。
除上述费用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与装修管理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