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阿滢则另有说法,“这几年来,我东奔西跑做生意,并没接到阿盛的电话。”
阿滢说,房屋的产权证早在2007年9月17日就办下来了,但阿盛隐瞒了这件事情,没及时通知她办理过户。要不是去年11月左右,她听邻居说起房屋的产权早办下来,自己还蒙在鼓里。
但阿盛并不认可阿滢的说法,他说自己有时一天拨打十来个电话,就是没办法联系上阿滢。
阿滢说,发现房屋已办下产权证,自己就与阿盛取得联系,要求阿盛赶紧将产权过户到她的名下,但遭到阿盛的拒绝。阿盛称因阿滢的按揭款未及时交,给自己带来了信用污点,让自己难以贷款,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阿滢称,几次催促阿盛办理房产过户无果后,发律师函给阿盛,也没换来一个满意的结果,于是将阿盛夫妇告到丰泽区法院,要求法院按照当时她与阿盛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判决阿盛赔偿未及时办理过户的违约金34万余元(每日购房款的0.05%),并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