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不可阻挡,拆迁大势铺天盖地。2010年3月,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阳信县城中村改造工作暂行办法》,为即将在阳信地区广泛展开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吹响了号角。同年10月,随着《阳信县河流镇栗家皋村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栗家村改造有关问题的说明》、《栗家皋村城中村改造有关事项承诺书》、《河流镇栗家皋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如皎皎雪片般在阳信县河流镇栗家皋村飞舞起来,这个在时光栈道里宁静无声已久的村庄沸腾了,村民们之间议论纷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还是不签?这样的补偿合理还是不合理?……
无疑,如何选择才能“利”于“益”,这个问题将在一个集合体中得到不同的映射和结论。栗家皋村亦是如此。随着拆迁奖励截止日期的逼近,有的村民开始坐立不安了,心想着:“签吧!能多得点儿是点儿!这是跟政府签协议,讨价还价也没有好结果的,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早点签吧!”于是,一部分村民签定了补偿标准欠合理的补偿协议。然而,也有一部分村民心有不甘,认为政府要么只给村民们每户按人头仅30平米的安置房补偿,要么只给每户800至1000元每平米的货币补偿的补偿方案不合理,遂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王晓健(化名)、刘舒俊(化名)等9人就是后一类村民中的一部分,所不同的是他们是理性而智慧的村民,他们不像其他村民那样一味非理性地固执死扛,而是想到了法律这个依靠。于是,他们找到了中国拆迁律师第一团队——北京盛廷拆迁律师团进行法律咨询。2011年4月底,王晓健、刘舒俊等9人与盛廷拆迁律师团的杨念平、宋玉成两位精英律师签订了代理协议,一场没有硝烟的利益保卫战即将拉开帷幕……
办案第一辑: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越是基层政府,越是“万能”。王晓健和刘舒俊等9人这厢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那厢就获得了“情报”,并展开游说工作,表示愿意沟通解决补偿安置问题。如此速度的“变脸”,让王晓健和刘舒俊讶然之后好一番感叹:看来还是得请律师,瞧瞧我们刚请了律师,政府就来找我们谈了!有了律师的帮助我们心里有底多了,这让我们看到了争取合理补偿的希望。
办案第二辑:律师函先发制人
似乎是对《汉书·项籍传》中“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的印证,不矜不伐的《律师函》发出之后没几日,政府便两次派出工作人员专程赴京,来到盛廷律师事务所与杨、宋二位律师款款而谈,表达了友好谈判的诚意。
办案第三辑:谈判艺术的完美演绎
良好谈判平台既已成功缔造,施展谈判功力、促成案件完美解决便是杨、宋两位律师当仁不让的第二工作命题了。博弈,有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谈判一轮复一轮地进行着。在谈判过程中,杨念平、宋玉成两位律师将他们的专业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们时而和政府谈法律、讲专业,表达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时而融情于法,将当事人的困境和难处娓娓道来,有时甚至“换位到”政府的立场,从长远角度来分析提高至合理补偿、解决“僵局”对政府工作的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一次次游刃有余的专业谈判,交织着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息和高山流水的流畅韵味,灵动出一幅幅“一声已动物皆静,四座无言星欲稀”的画面,并最终迎来了完美大结局——王晓健、刘舒俊等9位当事人每户增长了20万至40万不等的补偿额。
【律师说法】
本案之所以办得“漂亮”,是因为办案律师以较小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避开了繁琐诉讼,帮助委托人实现了理想的拆迁补偿。不过,这个短小精悍的成功案例却非常典型地体现了拆迁案件处理的特殊性和律师尽早介入案件的优势价值。
本案除了体现拆迁案件处理本身的特殊性之外,也体现了所有法律纠纷处理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律师越早介入越可以将问题简单化,最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早让当事人的利益得以实现。个中缘由在于:拆迁会牵扯到很多政府的行政行为,这其中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拆迁户在社会生活中鲜有接触和了解的机会。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拆迁户只是单单靠非理性的死扛,很可能会错过最有利的解决问题的时机,从让自己的拆迁命运陷入万劫不复的被动局面。反之,以本案为例,当事人早早地委托了资深律师代理,抓住了最好的维权时机,所以最终实现了案件维权成本最小化、维权过程出奇顺利、维权结果皆大欢喜的理想局面。
2011年12月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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