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迟迟办不下房贷手续,结果国家出台“国十条”上调贷款首付比例,致使购房者吴先生无法支付上调后的贷款首付。吴先生无奈之下将房主郭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昨天记者获知,崇文法院受理了因“国十条”而发生的首例购房人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
今年4月12日,吴先生与郭女士签订合同,购买郭女士位于崇文区沙子口路、建筑面积为98.38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双方当时约定,由吴先生交付5万元给郭女士作为购房定金,不久,吴先生按约定将5万元交给了郭女士。
吴先生说,按照合同的约定,双方应该在4月13日办理合同网签,并于4月20日到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事宜。但是,郭女士却迟迟没有履行约定,吴先生多次联系郭女士要求其履约,均被郭女士以各种理由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