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2009年,小儿子汪X武的突然介入,打乱了李阿婆的美好构想。当年11月,汪X武将房屋的一二两层用墙隔开,自己占用了375号的两间,将林老板的货物全部挪到了374号,而本来,林老板在与李阿婆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中,明确表明承租方租的是374、375号一二层房屋。
随后,汪x武将375号一二层租给了其他客户,收取的租金全部占为己有,自己一家人住在375号三楼。而大儿子汪X文则搬进了374号的三楼。为此,李阿婆与小儿子不止一次引发冲突,但始终没有结果。
对此,汪x武认为自己住进这栋楼房,租给他人收取租金理所当然,因为,“这栋房子是我建的,我花了几十万元啊!”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汪x武说道。
不过,李阿婆说,房子完全是自己建的,“汪x武一分钱也没有出过”。2009年11月5日,她一度撕下了汪X武张贴的招租启事,结果,母子二人引发冲突,李阿婆称,“他竟然将我推倒,还拿刀子摁在我脖子上”,提起当初的情景,老人声音颤抖。对于殴打母亲,汪x武坚决否认。
而当时母子冲突时的目击者———某店铺的老板提起此事,言语中似有难言之隐,“我只看到他们在拉扯,只能说到这个程度了”,他如此描述当时的情景,“你就别难为我了。”随后,他不再表态。
在南国都市报记者对汪x武的多位近亲属的调查中,多位近亲属对于他的评价是:一个霸道的人。
无奈之下,李阿婆将小儿子汪x武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法庭上的母子相视而对,李阿婆不愿回忆当时的心情。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并没有支持她的请求。
今年3月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原被告存在争议的椰林镇文教西路的375号一二层房产,土地资源系原告的夫妻共同房产被征收后划拨的土地,建房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征收补偿款以及预收的房屋租金,这实际上否决了汪x武所称自己出资几十万建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