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拿到的一份西安某产权式酒店“投资分析”,该资料称,投资本酒店具有“强大的保值增值能力、不动产抗风险能力强、回报率高、易于打理”等优势。
以“房源销售经济测算明细”上一间面积为30平方米的客房计算,其售价为27万元,首付50%,10年还款18万元,10年回报为21万元左右。投资13万余元=(10年后回报)21万元+一套产权+一年免费入住+房屋升值,按每年15%的回报率,6年半即可收回成本。“签约的10年,每年可以得到15%的回报,按年返租”,并拥有一年的免费入住权。
然而,在涉及酒店一旦经营状况不佳的问题时,这份分析只是大谈酒店光明的前景,对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措施和保障只字不提。
产权式酒店同一般商品房在出售和售后物业管理上有较大的不同,我国至今未就此出台专门的规范,这就造成了现阶段产权式酒店的发展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根据2001年6月建设部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章第1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16条也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有法律专家认为,产权式酒店在操作上涉嫌违反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