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我只有一处房子,性质是商住两用,我出租给了别人经营公司。现在因为拖欠别人钱,对方要起诉我,我要是败诉了,对方能拍卖我的房子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针对您的情况,房屋是商业性质,且是将房屋经营,所以若是您败诉,就可能会有房屋被拍卖的风险。
于先生问:我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发现房子还被卖给了别人,且已办理了房产过户,我想知道他们签署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从合同的效力来说,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因为另外一个买房人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开发商要对你承担一房二卖的法律责任,即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利息和其他的赔偿责任,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