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外来人口,需要在某个城市生存,就需要有居住证明才行。只要你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明,就可以在当地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好处之一是向人人都享尊严迈出了一大步。过去,有许多外来人口已在一个城市工作多年,甚至已经购置了房产,但由于受到相关政策限制,只能获得暂住证,不仅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相应福利,而且在子女入学等方面无法得到良好保障。
好处之二是留住了人心,增强了发展动力。过去,之所以会出现外来人口逃离大城市的现象,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在夹缝中生存,没有尊严,压力山大。
好处之三是进一步彰显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都在倡导和践行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并身体力行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去积极践行。出台《居住证暂行条例》正是这样的举措之一。
无论是居住证,都是为了保障外来人口在该城市的生活有相当方便而不是我让外来人口在外地城市进行办事,租房工作造成一定的相关影响。只要当事人拿着小区开启的居住证明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办理暂住证即可。然后办理该镇的居民就享有同等的本市居民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