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业主认为,这些条款很不合理。“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看到这张通知后,家住11号楼的周先生气愤地说,小区地上道路和停车位本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优先使用权,现在物业不仅不让用,还对外出租,赚取租金给物业人员发奖金,这太不合理。
车主刘先生说,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对物权法的视而不见。不许业主在地上停车位停车,目的就是让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交纳管理费。如今,不买停车位,就不许进小区,这是物业公司利用强势地位,制定的强卖政策。
昨天,东方观邸小区的物业公司——石家庄鸿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小区张贴这一通知,是为加强小区停车管理,因为一些业主对某些车主在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的现象很不满。因此,业主可选择租用或购买地下停车位,购买一个地下停车位是7.2万元,月管理费为24元;租用一个只需每月交纳154元的租金。
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设有标线的地上停车位约有六十余个。按通知所说,这么多的停车位只允许物业工作人员停车。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业主也可以临时停车。至于小区为何暂不执行物权法有关规定的问题,工作人员避而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