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姝认为,业主维权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和渠道,如果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可由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若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可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联名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单方面违约。”李姝表示,由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有合同约定,业主不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不遵守契约精神。
李姝律师表示,房管部门特别是物业办是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同时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也应该是协调者的角色。
中央华府小区的王先生称,去年家里被小偷“光顾”,被盗之事证明小区物业保安没有履行职责,已经一年多没有交物业费了。
东楚名居的严女士认为,物业是一种服务,自己交了钱就要享受这种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照顾”好小区,则业主有理由不交物业费。就像去商场买东西一样,不满意可以退货。
华夏城的程小姐称,小区院子里的路灯一直不怎么亮,晚上根本起不到照明的效果,多次投诉无果。像这样一些小问题不可能去法院起诉,只好不交物业费,以示不满意。“住的单元有几户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照常,这对我们正常交费的不是很不公平。”顺佳四季花城小区的李先生不满地说,不交物业费会在小区里“传染”。
磁湖东城的汪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公布每月的支出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公司的表现来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或者是跟物业详谈物业费以及服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