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票就要确认收入。对一些物业公司而言,只要企业开票就要确认收入,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开票与增值税的纳税时间有关,而确认收入无论是会计上还是企业所得税上都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认的。
2、收款就要确认收入。物业公司收到款项很可能是一次性收到多个期间的收入,需要分期确认;物业公司收到比如装修押金、门卡押金等,本身性质不属于收入,在收到时只能做挂账处理。
四类收入确认规则:
四类收入确认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即属于当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取,均作为当期的收入;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取,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
1、物业收入。此类收入是物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应该按照收益期间,采用平均方法均匀计入物业公司收入,同时确认对应的直接成本费用。
2、水电、暖气和燃气收入。此类收入不是所有物业公司都有,一些地产公司在将项目移交给物业公司前已经将水电、暖气和燃气表安装过户至业主名下,由业主直接缴纳给水厂、电力公司、暖气和燃气公司;而水电、暖气、燃气表在物业公司名下,则需要按照转售处理,向物业公司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支付给水电暖燃气公司做对应成本。
3、不动产租赁收入。不动产租赁收入按照收费对应的租赁期间均匀确认收入,一次性取得临时不动产收入(期间不跨月),应在收取的当月一次性确认收入。
4、零星收入。物业公司收取的一些临时零星收入,一般金额较小、服务周期短,可在收取时一次性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