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以购房者对公摊建筑所享有的权利来说。国家建设部第5条令《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楼宇的屋顶是楼宇总体的一部分,没有楼宇,也就谈不上屋顶。因此,每位购房者对公摊建筑享有一种按份共有的共有权。
但这种共有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房屋作为不动产,其产权是一种特殊物权,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认可。而楼宇屋顶花园的物权是附属于房屋产权的从权利,显然是不可能,也是无法单独办理屋顶花园产权的。所以,某些开发商把屋顶花园或赠、或卖顶层住户,物业管理公司出租赚钱,显然是侵犯了其他住户的相邻权。
买房子还可获得赠送面积?刘先生比较了N个楼盘,盘算了一番之后,毅然在这个承诺可以赠送5个多平方米面积的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在办理产权的时候,刘先生却被告知那一部分所谓“赠送”的面积根本不能办理产权,至此,刘先生才知道上了开发商所谓“赠送面积”的当。
“早知道不能办产权,我肯定就不会选这个房子了!”刘先生现在想想觉得开发商狠狠地骗了自己。原来,去年7月份刘先生想在二环路外购买一套住宅,为此他用几个周末的时间考察了多家在建楼盘...【全文阅读】
以“新国十条”为开端的史上最强调控政策之下,深圳楼市日趋低迷,为了达到既不降价,又能拉动销售的目,开发商又开始大玩“赠送面积”花招(部分楼盘宣传赠送面积已超过100%),诱惑购房者入市!
一、开发商“赠送面积”手法揭秘
1、“偷面积”
所谓“偷面积”就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者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如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空间也不计入销售面积等),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面积的套内平面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利用“偷”来的面积送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亮点...【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