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和平提出,村委会2001年在凉棚里加砌围墙以及2005年袁康根买下凉棚后加砌围墙,都是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审批的,也因此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韩塘村村委会主任袁细苟表示:“当时没有想到这也要审批,在农村都是习惯这样的做法,没有这种意识。”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了解到,这个公用凉棚是1993年由全村各小组村民集资建造的。很多村民认为,村委会根本就没有权力出售全体村民共有的集体财产。
村委会为何要拍卖凉棚?村支书袁德华以及其他几名村干部都表示:“因为村里没有钱,村委会平常办公什么的,开销很大。”袁德华说,当时拍卖凉棚是经村委会成员和韩塘村江背组村民的同意,之所以征求江背组村民的同意,是因为凉棚是建在江背组的土地上。
但记者随后采访了6名江背组村民,他们都表示当时并不知道村里要拍卖凉棚,村委会只通知了当时的江背组组长。更多的村民提出,凉棚是属于全体村民集资的集体财产,要拍卖应该通过全村各小组村民的同意,而且拍卖来的钱只能够应用到村里公益性事业方面。
芦村乡政府肖副书记告诉记者,从今年7月初,二审法院判决之后,袁和平就多次找到乡政府,要求协调解决这一问题,乡政府也多次派人前往韩塘村协调处理此事。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后,乡政府通过与当地村委会沟通,给袁和平协调了另外一块地皮建房子,“毕竟他买供销社的房子也是为了建房”,但袁和平没有接受这一协调意见。
“袁和平要求拆除凉棚的全部墙体,村里面也要求他承担相应的损失才肯坐下来谈,”肖副书记表示乡政府对此是非常无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