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汇晶城位于临海大洋街道柏叶西路与清化路交叉口,与临海公安大楼相望,属于临海新开发的黄金地段。该商品房居住小区分两期开发,第一期约300套,在春节前竣工验收,业主可以领取钥匙;第二期700套,还在紧张施工中,记者看到,整个小区建设得比较漂亮。
“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不折不扣执行。”据张先生介绍,他和其他业主一样,农历正月初八接到通知,让他去领取钥匙,这与购房合同上规定的时间,延迟了80天。张先生购买的房子120多平方米,价格85万元左右,按照违约责任,房产公司得支付违约金近3.5万元。这样,第一期300套房子,加起来,房产公司得赔偿1000多万元。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出卖人(即房产公司)如逾期交房30天,每天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30天,每天则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五计算,时间都从规定交房的第二天算起,累计支付。
据张先生介绍,房产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拒绝按合同规定的足额支付,起初答应赔偿总额按总房价的1.5%,后经中间机构协调,答应提高到1.8%,并以统一支付业主做房产证所需的契税等费用解决。“这样算起来,大约只承担了我们所要求、合同所规定的三分之一多一点,我们无法接受。”张先生说。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小区交房接待处,一位负责钥匙发放的工作人员说,到目前,仅有二三十套房子来签字办理交房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售楼处,等了半个多小时,见到房产公司的负责人王总,他解释说,交房时间推迟两个多月,除了施工单位松懈外,主要是房产公司股东在房子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等“特殊”原因造成,虽然责任在房产公司,但由于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太高,公司没有能力支付。同时,也担心会对二期开发产生负面连带影响。
“现在这里的房价比当初出售价涨了许多,业主们已经是赢家,别得理不饶人,理解我们的难处。”王总最后说。依照目前答应的赔偿金额,公司也得支付500多万元,公司将继续做业主工作,及时领走新房钥匙。
记者电话随机采访了部分未领房的业主,他们表示,如果卖方不能满足业主要求,他们最终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