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业主提到了小区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大家纷纷把自己的见解与看法发布在小区业主论坛里。业主“露台迷”称:“业委会一成立也没和广大业主商量就闹着要换物业,年底也没跟物业签新一年的合同,只续了半年的协议,这半年业委会并没找到性价比相当的新物业。”
记者在灵秀山庄小区看到,出入的通道墙壁上张贴着A4纸打印的致业主的公开信,陆续有业主驻足阅读,而两封长达数千字的信都出自两个普通业主之手,信的内容都不约而同地将矛头指向了业主委员会。在细数海昊物业种种好处的同时,公开信指出,“业委会想干什么?”“业委会真想为大家办实事,就要挽回影响……”
在记者的采访中,更有业主提出要求炒掉业委会。为什么作为为业主谋权益的业委会在物业公司撤离之际,却成为了业主们的众矢之的?
记者看到,其中一篇公开信中同时提到:“保安都比较负责”、“清洁卫生一直打扫得不错”、“冬天的暖气确实不错”、“绿化浇水和保养湖面清洁也定期做”等等。
记者随机走访了一些业主。“不足当然有的,那是从更高的层次要求物业公司。”业主闫先生说,信中公开信提到的物业公司的不足,如协调业主之间的利益等问题上,物业公司的不足还是有的,但是闫先生认为,这样的不足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是按时交纳物业费的,我们不希望物业公司离开!”其他几位业主也表明了同样的观点。
“五角多(每平方米)的物业费我觉得非常便宜了。”2号楼的业主刘女士说,对比起良好的物业服务,自己交纳的物业费用是比较低的,她担心换了物业公司就算享受同样的服务水平,恐怕物业费也要涨价了。
而在记者随机采访的60多位业主中,大部分业主表示,尽管对于事无巨细的物业工作来说,海昊物业公司也有不足之处,但是他们还是满意海昊物业公司的服务,“我们支持物业,希望物业留下。”
记者调查中发现,灵秀山庄共有1549户,截止到物业贴出撤离通知(5月21日)时,仅有680户交纳了物业费,交费率仅为44%,而在未交费的人员中,业委会成员就占了4名,也包括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委会负责人,直到业委会贴出告示时,这四名业委会成员中的3名于当天交纳了物业费,还有一名是6月19日补交的。
在业委会办公地点的玻璃上,记者看到了业委会的《致全体业主公开信》。信中称,在业委会挽留无效的情况下,海昊物业公司毅然离开,将有新的物业公司代管小区半年,业委会将继续寻找新的物业公司。而在记者2天后再次来到此处,该公开信已经被撕毁。
采访中,有业主称直到业委会贴出有关物业撤离通知后,“才第一次知道小区里有业主委员会的存在”。而在物业撤离事件中,还有业主认为业委会失职,在支持与反对的声音中,部分业主提出了“炒掉业委会”的意见。
对于业主的说法,业委会的负责人无奈地说:“我们在尽自己的职责,也许是沟通上出现了问题,才会有这些不理解,但是我们也是希望这么好的物业公司留下来,也在做着努力。”
当灵秀山庄内海昊物业公司撤离进入倒计时的时候,记者见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对于物业撤离、业主的质疑,业委会负责人表示很无奈:“我们从来没有到业主家里让他们不交费,如果业主有证据可以去告我们。”这名负责人说,他们也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希望帮忙劝说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
这名负责人说,自从海昊公司贴出撤离通知后,他们马上与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也在6月16日贴出了告示,解释了物业公司要走的原因,并写明物业公司的撤离与业委会无关,同时宣布如果海昊撤离,将会有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同时接受记者采访的两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称,对于业主们质疑业委会的言辞表示不申辩,没必要回应。
“这不是在决定什么事情,没有必要召开业主大会。”他说,海昊物业公司撤离之时,业委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而业委会始终通过意见箱与业主进行沟通和交流。
海昊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管理灵秀山庄小区的3年来,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可由于种种原因,自2004年开始,就有部分业主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拖欠物业费。
“现在撤离确实违约了,”杜经理说,当初宣布撤离的原因是,交费率仅为44%,上半年的物业管理勉强维持运营,如果继续运营下去,他们就只得动用已经交齐全年费用的业主下半年的钱为未交纳费用的业主服务,“这样对那些交齐费用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他说,公司宁可违约撤离小区,将剩余的70多万元物业费退还业主,也不打算继续维持现状。
昨天下午,记者收到了一名业主发来的邮件。邮件中写道:“7月1日零点,物业就撤离了,现在小区一个保安也没有了?大门口空荡荡的?小区内也没了保安巡逻?更糟的是垃圾也没人清理了。今天,小区的几个老大爷已经自发地组织起来,临时维持治安,但并不能是长久之计。”
记者在海昊物业公司经理处得到了证实,由于交费未达到90%,物业按时撤离,虽然只服务了半年,但是到7月15日,物业公司会对已经交费的业主做退费处理。
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确实有好多业主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回去,也有去上级主管部门让我们回去的,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欠费人员的名单已经公布出来了。”
记者联系到设在该小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称:“现在有关情况已经上报给上级单位了,我们能做的就是业主志愿者维持小区安全。”
昨天,就小区目前无物业公司接手的现状,记者再次找到业委会的负责人,他表示无法透露目前无物业公司代管的原因。这名负责人表示,现在他们正和镇小区办、灵秀山庄居委会协调解决此事。
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质疑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在大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只要50%的业主参加集体讨论表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