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成民告诉记者说,4月1日晚上,女儿小丽(化名,其养女,是其妻妹的女儿)从阜阳回到亳州的家告诉他,妈妈将一切都弄好了,就等他签字了。他想起妻子蒋敏(化名)曾打电话说,原购买的阜阳商贸城的门面房是以燕敏(化名)的名字买的,为了和现在户口薄上的“蒋敏”一致,需变更一下,变更名字需要蒋成民签字。蒋成民认为这很正常,便在小丽的搀扶下去了阜阳。
“我一直认为去的是房产局,没想到是阜阳惠颖公证处。”蒋成民说。那天,妻子没给他说一句话。一个男工作人员拿着一沓材料放在他面前,让他签字。“那个男的还用手挡着,怕我签错地方了。”蒋成民回忆,事情结束,他当天回了义门镇。后来,蒋成民接到妻子的离婚通知,非常诧异,便怀疑那天签字之事。后从小丽的口中,他得知,自己那天签的并不是户口名字变更,而是赠予合同和公证书等。“没人给我说签的是啥,我也看不见,他们骗我签了赠予合同。”蒋成民气愤地说。
蒋成民之所以如此气愤,是因为“房产无偿赠予养女后,以后的生活更没着落了”。,蒋成民表示,由于自己双目失明,妻女不在身边且不管他,生活基本没有来源,一旦房产赠予后,他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毕竟他今年才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