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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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正、 │规│等│间数│ 面积 │平方米│金额│门数│窗数│量│
│厢、平、厦│格│级│(间)│(平方 │单价( │ (元) │(合)│(眼)│(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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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为__年__月,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