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咨询律师这样的问题:“这个案子大概多长时间能弄完”?是呀,现在大家的工作都忙,时间比较紧张,如果一个案子拖的时间太长,光精力上就受不了。
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话,则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这就是说,从理论上说,一个案件如果在法院审理,则形成生效判决的时间可能会需要9个月,对一般人而言,这确实长了一些。
如果是选择仲裁方式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仲裁的时间限制,但是各个仲裁委员会在其仲裁规则中基本都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就规定,仲裁庭应当在组成后4个月(不包括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的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这样看来,仲裁所花费的时间比诉讼少一些。
最关键之处在于,仲裁一裁终局,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日就具有法律效力,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可申请撤销情形外,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提出任何形式的上诉、异议、复议等不服表示,只能遵守、履行。这样,就不会出现类似法院二审的过程,在时间上可能非常快捷。
这是一个优势但也有其不利的一面,假如由于种种原因,仲裁结果损害到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其无权对裁决结果提出不服,所以就没有机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进行仲裁过程中,不能有任何的错误、疏忽情形,否则就会对自己形成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