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间房屋产权变更:夫妻间相互更名(即由一方更名为另一方)提供: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共有权合同。夫妻间非正常更名,离婚需提供材料:产权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将具体计算。
(二)房屋继承引起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继承权公证书、监护人公证书、委托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买卖引起房屋产权变更:可持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契约(赠与请提供赠与公证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四)拆迁安置房屋办证申报材料:土地使用权书,房屋竣工验收材料,房屋竣工平面土及面积测绘报告;拆迁协议书,回迁安置说明书;付款凭证,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注销证明;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
(五)房改房回购房屋产权变更申报材料:房产证上须盖档案馆的备案章,省、市房改办得房改回购意见或退款价格核定单,原产权人签字,若此棟楼有公房证的,须携带原房产证一并来办理变更登记。
(六)房屋赠与房屋产权变更申报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