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租的,必然会存在不少后续问题,如押金退还问题,租客清房还房等等,双方应该协商妥善处理。
例如当租客不再续租的,房东应该退还押金,若房东不退或少退,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当地出租屋管理部门等投诉索偿;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不要白白便宜无良房东。
又例如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愿再出租,租户死赖不走的,房东可以先报警处理;未能解决问题的,房东可以到法院起诉无赖租客,要求租客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搬出房屋,若租客据搬得,房东可以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将租客搬出房屋,反正最终费用都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或赔偿,不用白不用。
一直以来租赁房屋居住,成为现代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之一,租赁房屋和购买房屋一样,也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对双方一些事项作出约定,但是租赁房屋合同期限满了之后没有进行续签,这个时候不用担心,视为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仍然存在租赁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