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新村、小海地、宜白路、宜兴埠等中介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暗访小组调查发现,很多房屋中介都是仅租用一间面积很小的门脸房便开张营业,有的中介挂着房介的牌子,还兼做婚姻介绍、职业介绍,有的则挂着职介的牌子,同时兼做房屋介绍。
暗访小组在上述地区的工商部门了解到,这些地方的很多中介都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有的中介已被多次查处,但仍变换经营地点偷着营业;有的中介虽然办有营业执照,但法定经营范围只有房介或职介一项,但却同时经营房介、职介、婚介等,似乎“无所不能”。
在宜兴埠的一家小房介公司,听说暗访小组要租房,年轻的女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地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本信息簿,在女工作人员的提示下,暗访小组从密密麻麻的信息里挑选了3套房子,决定去现场看看。
在交了50元信息费和20元的看房费后,工作人员才带着暗访小组去看房。看完两套房后,暗访小组发现,其中一套房子已被房主售出,另一套房子正在被人租住,租住人根本没有退房的意思。第三套房子在新开河边,工作人员在带暗访小组去之前再三保证:“房子一定有,而且没人住,如果没有房子,我们一定退钱!”可当到达现场后,却只看到一片废墟,据附近居住的一位大爷介绍,原来因为新开河开发,这片房子早拆了。当暗访小组要求退款时,女工作人员却说:“我们都不退款,不过可以给你重新找房。”
在某区“中介一条街”的建设路,由于众多房介机构竞争激烈,一些房介为赚钱竟然雇“托儿”使诈。
租房人王先生介绍,去年3月,他通过其中一家房介租房,中介带他去看房时,他很满意,当即与对方商定以每月530元的价格租下该房。而就在此时,带他看房的人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名男子称也要租住该房,随后马上赶来看房,并要以630元的价格租下,王先生由于不想放弃,最后只好以650元的房租“抢租”下该房。
直到去年年底,房东突然找到王先生讨要房费,王先生才明白自己上当了,他说:“房租我是按季度交的,并且每季度都提前交齐,房东找我要钱,一定是房介吃了房租。”带着房东一起找到房介后,王先生更气愤了:“房介给房东结账是按照每月500元的价格,租给我却是650元……这还不算什么,当我找到房介时,才发现原来跟我争着租房的人,竟是房介的工作人员!”
查中发现,多数房介在办理租房的同时还经营代办买房的业务,但经了解,很多房介根本不具有代办买房的资质。
工商武清分局泉州路工商所陈所长告诉暗访小组,去年年底武清区就有一起用假产权证诈骗房款案。当时,该区的一名男子利用网络发布代办买房的信息后,一名山东男子让武清男子代其买房。在收取了对方13万余元的首付款后,武清男子将3套房屋的产权证交给了购房人。
然而,山东男子在实地验房过程中却发现了不少疑点,报案后,经查3套房屋的产权证均系伪造。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介的利润不单单是吃差价这么简单。”有过5年房介经验的知情人高先生笑着告诉暗访小组,房介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差价、中介费、押金、罚金。
高先生介绍,差价是指一些房介往往会将出租房的出租价格抬高,有的甚至远远高于房东的定价,这样,差价就会落进房介的钱包;中介费就是两头通吃,一方面收取租房者的中介费,另一方面收取出租者的中介费;押金是指房介要租房者在入住前交纳防止其损坏房屋设施的钱,但对于黑心房介来说,这笔钱一般很难拿回;罚金是指在租房者违约或是损坏房屋设施时,房介开出的罚款。如果在租住的过程中,租房人一旦提前解约,不但押金拿不回来,还得缴纳违约罚款。
以王先生租住的住房为例,房介收取信息费100元、看房费20元,加之房租差价1500元与出租人交纳的100元中介费,总共是1720元。
高先生透露,除了上述问题外,黑心房介骗取钱财的方法还有以下几种:
一是利用购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
二是利用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例如明明房屋成交是70万元,中介公司却要求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写成50万元,很多购房者认为这样做可以少交税款,却不知道其中隐藏着风险。这是因为一旦出现意外,政府部门只承认其审核过的原价合同;
是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目前中介公司参与房产交易时,一般都是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便将首期款打入其指定的账户,等到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目前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购房款在中介公司账户上停留的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或更久。这样,一些不法房地产中介便利用这个时间差,挪用资金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