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办法》将强化对房产中介公司规模、证照方面的监管,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所租售的房屋明码标价,严禁吃差价;禁止房产中介机构直接炒卖房屋或当二房东;对于每笔交易,房产经纪人必须签下自己的名字,以保证其对所租售的房屋负责,而不是把责任都推给公司。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也对媒体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原则上已经通过,很快就会对外公布。
对于二手房中介市场的不规范,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裁杨少锋就对记者表示,吃差价、搞阴阳合同、自己利用本身的信息优势低买高卖,这些都是二手房中介公司经常使用的手段,尤其是很多中小中介公司,更是涉及诈骗甚至是携款潜逃。
因此,杨少锋认为,新规定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二手房中介市场的秩序,而强化对房产中介公司规模、证照方面的监管,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则将导致中介行业的加速整合。
不过,据记者了解,虽然新办法有助于规范二手房中介市场的秩序,并加速该行业的整合,但不少大型地产中介公司本身也存在着问题。
记者的一位朋友去年在我爱我家挂出了一套房源,最终成交价为133万元,但是在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时,过户价格却只有100万元,另外的33万元则是以装修费的名义交给了卖房的业主。这样,通过中介的帮助,买房人就少交了超过整体房价25%的税金。而中介这种帮客户避税的行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行规”,虽然明知不合规范,但却几乎家家参与。
而记者从一位资深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处也了解到,不少中介公司员工还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联合炒房客参与到了房地产市场的炒作,甚至在二次调控出台后帮客户开具虚假的税收证明,以帮助投资客取得买房资格,其中也不乏成交量位居全国前三的大型中介公司。
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中介“吃差价”的行为,基本都发生在授权中介全权代办的情况下,因为现在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产,签署的都是三方协议,如果不是全权委托,则基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对此,房管部门相关人士建议,交易过户时应该买卖双方当面办理,切忌授权中介全权代办。与中介机构和业主签订买卖合同时,首先应该仔细查看合同文本的各项条款,与各方当事人协商条款的约定,并充分考虑条款约定引起的结果及各种可能出现的事项,不要盲目签约。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定》的出台或对“阴阳合同”的影响最为明显。因为签名负责制度实施后,房产经纪人将要承担相关责任,他们将不再为了只是帮客户“节省”一点成本,提高自己的签单率,贸然触犯法规。
不过,对于最普遍的中介帮客户避税的行为,尚没有听闻新规定有何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