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合肥并不多,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安居工程住宅也属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原购买人在房产交易时要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才允许上市交易。购买人在出让前,还需要向房产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明确规定,如果是多次违规出租经适房的业主,即使住房满5年也不允许其买卖。
房改房则包括已购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一定年限后补足差价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是由各产权单位按照政府每年公布的房改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带有一定福利性质,这类房屋的来源一般是单位购买的商品房、自建房屋、集资建房等。
由于房改房系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如果超过一定的面积,多余的面积需要按照市场价格向政府补缴费用。所以购房前要先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另外,土地收益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一般为1%。但是交易中,往往会转嫁到买房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