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购买二手房的朱先生也碰到一点麻烦。2002年,他向业主买了一套二手房,后来业主把房屋委托给他人代理,但是委托书上写明的房屋地址却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符。如此一来,朱先生买下了房屋却无法到公证处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手续,办理过户也遇到了问题。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对于两位市民的问题,作了详尽的回答。但更多的人,在买二手房过程中,难免还会存在这样那样的疏忽或者问题。为此,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有“看证书、定合同、办过户、付款、交验”五步骤,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交易中存在的陷阱,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看证书———购买二手房,首先要看你所要买的房子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俗称“产权证”),因为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不得转让。其次要看房屋所有权证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一致。其三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出售的合同。最后要了解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属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有法定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否与他人共有,夫妻双方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有无其他债权或债务纠纷,有无抵押;房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系同一个人,如果不是,还须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或公证书等。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通风、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对于国家和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是否已履行了义务。
二、定合同———首先,要了解清楚办理房屋产权涉及到哪些税费,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部分要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详细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的处理方法。如逾期交房、悔约等情况的处理,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最后,明确房屋交付使用的约定,合同中应约定交房时间及交付使用的房屋状况,房屋交付使用前的水、电、物业综合管理费等由谁承担等。
三、办理过户———这是二手房交易的最关键环节,一定要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才具有法律保障。为此先要了解清楚过户程序,带齐相关手续,相关人员是否要求到位签字等。
四、付款———二手房交易不像其他商品交易那样可以“银货两讫”,因此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是购房最关键的。目前可行的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方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卖方,并要留有字据。在办理过户当天或交付使用后,再把剩余的房款支付给卖方(已付定金应转为房款);二是通过第三方介入,对买卖进程及房款交付进行全程监控,或是通过公证处公证采取房款提存公证,或是委托资信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提供担保,这样较安全、省心。
五、交验———房屋交付使用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买方即可安心入住,卖方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是否就是合同约定的标的房屋;房屋是否已腾空或按合同约定该留下的家具等已留下;钥匙是否已交付;水、电、煤气、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费用是否已经结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