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工作人员介绍,目前90%以上的二手房交易都是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这是买卖双方都自愿的,为了规避税费。”
殊不知,阴阳合同的风险系数,可达到令交易方损失惨重的地步。
吴先生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到一套房子,以总价169万元的价格成交。在中介公司的操作下,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阳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为每平方米9000元,用于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时使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少缴税费。
另一份“阴合同”里签订实际成交价格为每平方米1.7万元。在搬进新家3个多月之后,谢先生发现该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居住,在和原业主及中介多次交涉要求退房未果之后,谢先生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院判决按照合同的约定,谢先生有权退房,原业主退还谢先生全部已收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在认定购房款的问题上,由于过户登记的是每平方米9000元的合同,并以此价开具发票,所以法院判决依据发票上的价格返还房款,谢先生仅获得87万元,损失惨重。
专家认为,“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当市场房屋价格下降时,买方将有可能通过宣告合同无效等诉讼方法,试图解除交易;反之,房屋价格上涨,卖方则也可以“阴阳合同无效”为由反悔,或要挟买家多出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