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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案例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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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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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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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 1、《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从未规定原告起诉的法人“下落不明”就应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谢文》认为“(二)明确的被告”须同时具备名称明确和地址明确,“下落不明”的企业不符合地址明确的条件。由此可见,《谢文》的地址明确实质是指起诉时要能够找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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